靜寧縣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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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礦產(chǎn)資源勘查開采審批管理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礦業(yè)權有形市場的意見》、《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礦產(chǎn)資源勘查開發(fā)轉化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靜寧縣人民政府批準,靜寧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以下三個采礦權進行掛牌出讓?,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礦區(qū) 名稱 | 采礦權 拐點坐標 | 礦區(qū) 面積 (Km2) | 資源儲量 | 服務 年限 (年) | 可采 儲量
| 生產(chǎn) 規(guī)模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靜寧縣雷大鎮(zhèn)麻硤村建筑用石料礦 1號礦 | 西安80坐標系(3度帶) 序號 x坐標 y坐標 1,3909331.00,35578112.00 2,3909331.00,35578185.00 3,3909246.00,35578186.00 4,3909205.00,35578188.00 5,3909205.00,35578115.00 6,3909282.00,35578109.00 | 0.009 | (333)13.22萬立方米, (334)1.65萬立方米 | 1.5 | 10.05萬立方米 | 7萬立方米/年 | 10 | 15 |
靜寧縣雷大鎮(zhèn)麻硤村建筑用石料礦 2號礦 | 西安80坐標系(3度帶) 序號 x坐標 y坐標 1,3908557.00,35578260.00 2,3908550.00,35578374.00 3,3908471.00,35578440.00 4,3908441.00,35578396.00 5,3908500.00,35578347.00 6,3908518.00,35578242.00 | 0.01 | (333)9.1萬立方米, (334)1.18萬立方米 | 1 | 6.98萬立方米 | 7萬立方米/年 | 10 | 10.6 |
靜寧縣雷大鎮(zhèn)麻硤村建筑用石料礦 3號礦 | 西安80坐標系(3度帶) 序號 x坐標 y坐標 1,3908040.00,35578566.00 2,3907940.00,35578566.00 3,3907940.00,35578486.00 4,3908040.00,35578486.00 | 0.008 | (333)13.41萬立方米, (334)1.67萬立方米 | 1.5 | 10.1萬立方米 | 7萬立方米/年 | 10 | 15.2 |
二、競買人資質條
件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均可參加競買: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參加競買,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競買人在申請報名前,應仔細了解并查勘出讓礦權實際情況,自行向相關部門進行咨詢。
3、競買人獲得采礦權后,在礦山資源開發(fā)中若發(fā)現(xiàn)有其他礦種的伴生礦產(chǎn)資源,要立即停止開采,并對伴生礦種或新發(fā)現(xiàn)礦種依法設置采礦權。
4、競得人必須承諾服從將來的礦產(chǎn)資源整體規(guī)劃,否則,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采礦等級管理機關將不予辦理采礦權延續(xù)登記。
5、競買人競得采礦權,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須在我縣境內建設與競得采礦權相適應的礦產(chǎn)品深加工企業(yè),逾期未建設的,不予辦理采礦登記,不頒發(fā)采礦許可證。
三、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采用有底價增價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掛牌期限: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23日
摘牌時間:2018年3月23日15:00時
掛牌地點: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靜寧縣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到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室(西城區(qū)西環(huán)支路德美集團對面二樓)獲取出讓文件。
五、競買人可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到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將競買保證金繳納至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8日16:30時。經(jīng)審查,競買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競買條件的,將于2018年3月8日下午16:3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等有關文件者和《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5日內未足額繳納成交價款的,競得結果無效,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在兩年內取消其在我縣境內參與礦權出讓、轉讓的資格。
2、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提出采礦登記申請的時間不得超過1年,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競得采礦權,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已經(jīng)收取的采礦權價款不予退還。
3、本次公開出讓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公開出讓詳細情況以《靜寧縣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為準。
七、聯(lián)系方式
1、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陳偉偉
聯(lián)系電話:0933-2526163 15809447686
2、靜寧縣國土資源局
聯(lián) 系 人:王主任
聯(lián)系電話:0933-5933368 13689478990
3、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魏世琴
聯(lián)系電話:15009316998 0931-8805533
靜寧縣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靜寧縣國土資源局
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2月6日